一、為什麼需要建置標準
隨著LED產業越來越發達,LED燈具已經成為我們生活周遭常出現的科技產品,也因此使得許多手電筒與燈具的規格紊亂不堪,而缺乏一致的效能標準導致產品間的功能特性難以比較,間接地也造成了消費者不易根據個人需求來選擇最合適的產品。
再則,新的公司與科技產品不斷的進入市場,促使手電筒產品種類不斷的推陳出新,也使得消費者各家渴望了解這些突破性的科技;然而當前的機構,如UL(Underwriter Laboratories),並沒有提供相關的手電筒效能標準。因此,為手電筒工業建立一個效能標準平台,便成了當前迫切所需要的事情。
為了滿足這種需求,有14家手電筒公司達成共識,合作為手持/攜帶式手電筒、聚光燈以及前大燈建置標準,透過美國國家標準協會1(ANSI)制定了FL-1標準,而這項標準包括六項評量:而每項評量皆有定義,並且有規範測試標準,以及相對應的標章,指出產品規範與效能。
二、FL-1 手電筒標準
測量 | 定義 | 對應標章 |
光通量 |
-以「流明」為單位標示 -整體投射光通量-必須使用新且未使用過的電池(和產品所附的為同一款) -運用積分球測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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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作時間 |
-以「小時」或「分鐘」為單位標示 -連續時間: 從初始光通量到只剩初始光通量的10%時 -必須使用新且未使用過的電池(和產品所附的為同一款) -運用積分球或用照度計測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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射程 |
-以「公尺」為單位標示 -射程是發光體發出來的光到0.25 LUX時距光源的距離 -必須使用新且未使用過的電池(和產品所附的為同一款) -以照度計測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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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強度 |
-以燭光(candela)為單位標示 -最大光照強度不隨距離變化 -以照度計測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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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封防水等級 |
-以 ANSI / IEC 60529 IPXX的防護等級標準為基礎的3個層次: Ø抗水 - IPX4:水從四面八方潑 Ø防水 - IPX7:淹沒在1公尺達30分鐘。 Ø潛水 - IPX8:淹沒深度超過 1公尺(製造商指定的深度)達4小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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耐衝擊性 |
-以「公尺」為單位標示 -跌落至水泥地面測試 -測試時手電筒內有電池 |
註1:美國國家標準協會(ANSI)為私人的非營利組織,負責監督產品,服務,流程,系統,人員的標準草案。該組織還負責協調美國與國際接軌的標準,使美國的產品可在全球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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